一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學年度第1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於9月16日開始受理收件至10月15日止。
二、此次修正重點為放寬「外祖父母」也可作為申請人!惟需注意學生若以內、外祖父母為申請人,應同一戶籍連續滿六個月以上,並有「共營生活之事實」,且應於申請表中切結。(例如學費、生活費由申請人支付,並共同居住)若僅同一戶籍而未有共營生活之事實,則不符合本獎助學金資格。
三、德行成績仍要達到70分以上,其餘所需申請之資格及資料不變。
四、由於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,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,申請人不得領取本獎助學金,除下列單獨招生之私立高中(臺北市薇閣、復興、延平、東山、再興、奎山、靜心;新北市康橋、裕德;新竹縣忠信;南投縣普台、弘明;雲林縣福智;臺東縣均一)等,申請人得依規定申領本獎助學金。
若有申請相關問題,請洽本會會務部:04-23303171*211